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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秀桦包装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10-30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字体大小:

我局拟对浏阳市秀桦包装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30日-20241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83006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秀桦包装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澄潭江镇吾田村花江片建新组22

建设单位

浏阳市秀桦包装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秀桦包装厂位于浏阳市澄潭江镇吾田村花江片建新组22号,厂房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投资约1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彩色外包装纸400万平方米,彩色纸盒200万平方米,彩色纸箱200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印刷及覆膜废气通过设置密闭印刷车间抽风收集,覆膜机设置集气罩,一同通过管道连接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依据从严原则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表1、表2标准限值,当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时依据从严原则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表1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废水:经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排放至收集池后清掏施肥。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包括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及通风除尘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Leq≤60dB(A),夜Leq≤50dB(A)。

固废:项目产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送至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使用后的印刷版在厂内用清洗剂擦拭晾干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废油墨桶、废专用清洁剂包装桶、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含油墨抹布、海绵、手套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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